一、出行礼包
您购买此机票将额外获赠出行礼包一份,包含:休息室通用券*1张、接送机券*1张。
二、使用说明
1、机票购买成功后,出行礼包中的休息室券、接送机券将于航班起飞前2天自动派发至预订人账户,可通过“南航APP-我-优惠券”查询。
2、每张优惠券限使用一次。如在有效期内未使用优惠券,视为自愿放弃,不作补偿。
三、优惠券使用规则
1、休息室券
• 在南航APP、官网等电子渠道办理国内贵宾休息室服务(限会员区、混舱区休息室)时,可在优惠券列表中选择使用休息室券进行支付抵扣,兑换使用一次南航国内自营休息室。
• 适用机场:广州、深圳、上海虹桥、上海浦东、北京大兴、海口、长沙、郑州、乌鲁木齐、沈阳、大连、揭阳、昆明、南宁、长春、珠海、重庆、哈尔滨、贵阳、武汉、南阳等。具体请以实际开放为准。
• 有效期:优惠券自领取后30天内。
2、接送机券
• 优惠券自领取后到航班起飞后2天内有效。仅限接送机使用。适用于南航APP接送机频道中的指定供应商和所覆盖的城市,具体以系统搜索结果为准。
• 用券渠道:领券成功后,请使用领券时登录的账号预订产品;打开短信链接中的接送机预约页面,或南航App首页“用车-接送机”专区预约接送机,选择有“优惠券”标签的服务商和车型(以实际可使用优惠券的服务商和车型为准),支付时使用优惠券抵扣对应金额。
• 为确保接送机服务的正常提供,请根据行程提前至少120分钟前进行约车(注:送机与接机服务均需在所乘坐航班起飞前进行预约)。
• 单张券一次性使用,不拆分、不提现,一个订单只能使用一张优惠券,不能叠加使用; 一旦使用接送机券提交用车订单,券将视为已使用,超时未支付或支付后取消用车订单,券不予退还。
• 发生退款时,若使用了优惠券,则该产品扣取优惠券金额后再进行退款计算;
• 优惠券金额小于订单金额时,按优惠券抵扣后的订单实际金额支付;优惠券金额大于订单金额时,订单支付0元;优惠券金额不提供发票。
四、注意事项
• 该产品为购票时限时免费赠送权益,权益内容因航线、舱位、预订时间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以实际展示为准。
• 优惠券仅限成人使用。
• 自愿变更及退票均参照客规执行,非自愿退票时均全退票款。
• 机票退改时,本产品自动失效,不作额外补偿。
• 用户不得恶意领取本产品,若用户出现违反产品使用规则的行为,一经发现,南航将根据情节进行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产品,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航班编排调整属于民航正常业务范畴,若发生航线停飞、航班时刻更改、航班延误、航班取消或航程改变时,旅客可享受相应航班保护安排,但无其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