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内容
旅客购买指定航线及舱位的机票可免费获赠接送机券,具体产品规则如下:
(一)适用人群:成人旅客
(二)适用航班:南航实际承运的境内航班(不含国际及港澳台地区、不含代码共享)。
(三)适用客票:784票证成人客票
(四)权益内容:购买公务舱J/C/D可获赠400元接送机券;购买公务舱I、高端经济舱W、经济舱Y可获赠200元接送机券。
(五)适用航班日期:2024.2.25-2024.6.30
(六)适用航线:广州=沈阳;广州=上海;广州=杭州;广州=郑州;广州=西安;广州=武汉;广州=昆明;广州=成都(CTU);广州=重庆;广州=南京;广州=海口;深圳=上海;深圳=杭州。
二、权益领取渠道
1. 在南方航空APP、官网、小程序购买带有“尊享专车”标识机票,接送机券将于旅客航班起飞前2天自动派发至乘机人账户,可在南方航空APP-我-优惠券查看。
2. 购买符合本产品规则机票旅客可在航班起飞前2天在南方航空APP服务大厅-尊享专车入口,输入乘机人姓名、客票号/证件号领券。
三、接送机券使用规则
1. 接送机券需在航班起飞前领取,自领取之日起到航班起飞后2天内有效,仅限成人使用。具体使用期限以会员账户中展示为准。适用于南方航空APP接送机模块中的指定供应商,覆盖城市具体以系统搜索结果为准。
2. 用券渠道:领券成功后,请使用领券时登录的南航会员账号在南方航空APP首页“接送机”专区或服务大厅-接送机模块预约接送机服务,选择有“优惠券”标签的服务商和车型(以实际可使用优惠券的服务商和车型为准),支付时使用优惠券抵扣对应金额。
3. 为确保接送机服务的正常提供,请根据行程提前至少120分钟前进行约车(注:送机与接机服务均需在所乘坐航班起飞前进行预约)。
4. 优惠券金额小于订单金额时,按优惠券抵扣后的订单实际金额支付;优惠券金额大于订单金额时,订单支付0元。 单张券限乘机人本人一次性使用,不拆分、不提现,一个订单只能使用一张优惠券,不能叠加使用; 一旦使用接送机券提交用车订单,券将视为已使用,超时未支付或支付后取消用车订单,券不予退还。
5. 该产品为限时免费赠送权益,不单独开具发票。
6. 机票发生变更时,原客票权益失效,旅客需在航班起飞前使用新客票领取权益。
7. 机票发生退票时,本产品自动失效,不作额外补偿。
8. 机票自愿、非自愿变更及退票均参照《南航国内运输散客票价使用条件规定》执行,非自愿退票时均全退票款。
四、特别说明
1. 同一行程免费权益限领一次,如选择本权益,购票后无法再领取其他免费权益(退订本权益后可领取)。例如旅客购买尊享专车产品领取相关权益后,则无法领取大兴专享权益等其他免费权益。
2. 产品券仅限当次航班使用,航班起飞后仍未领用则视为放弃权益,不做补偿。
3. 爽约退赔:司机爽约,到场后无车第一时间联系客服为您协调,若最终未能服务,我们为您申请赔偿。
4. 用户不得恶意领取本产品,若用户出现违反产品使用规则的行为,一经发现,南航将根据情节进行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产品,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 南航有权在法律范围内根据产品实际需求对产品内容及细则进行调整。
6. 航班编排调整属于民航正常业务范畴,若发生航线停飞、航班时刻更改、航班延误、航班取消或航程改变时,旅客可享受相应航班保护安排,但无其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