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内容
产品提供国内两地间限定时间但不限次数飞行权益。具体为旅客购买首个来回程经济舱全价机票并成行后,从第三段起每段支付10-200元价格(税费另付),即可三个月内在首个来回程的两个城市间不限总次数飞行。
*如旅客购买广州-杭州-广州的经济舱全价机票并成行后,从第三段起,每段支付60元(税费另付),即可三个月内在广州与杭州之间不限总次数飞行。可购买航线及价格以实际查询为准。
二、产品购买规则
1、销售价格:首个来回程为对应航线的经济舱全价,第三段起,视航线不同收取10-200元/段,税费另付。
2、销售渠道:南航客服热线。
3、适用人群:12周岁(含)以上南航会员。仅限本人购买和使用。
4、购买数量:每位会员可购买多个航线产品。
5、产品获取方式:
(1)南航会员可通过南航客服热线购买首个来回程机票。购买时需输入有效的18位身份证件号码,购买时需确认乘机人姓名及证件信息无误,购买后将无法修改。购买后不可更换乘机人。
(2)旅客购买全价经济舱的来回程机票并成行后的72小时内,产品自动激活。旅客购票手机将接收到南航发出的双城旅行激活短信,产品激活后限本人使用且不得更换乘机人。
(3)产品激活后,从第三段起,旅客可通过南航APP指定入口兑换特价机票。
6、变更规则:若首个来回程自愿变更订座舱位,自愿变更始发地或目的地城市,产品权益将无法生效。若产品首个来回程发生非自愿变更子舱位以及非自愿变更始发地或目的地城市,请于首个来回程机票成行后登录南航APP联系在线智能客服进行登记处理,以确保产品的有效性。
7、退订规则:首个来回程不允许退票,否则产品不予生效。未作子舱位变更或航程变更的首个来回程客票,在成行后将自动激活双城旅行产品。产品生效后不予退订。
8、里程累积:首个来回程航段根据《南航会员手册》作里程及升级航段累积。
三、产品使用规则
1、适用航班:南航实际承运的境内航班(不含港澳台、不含代码共享)。
*可兑换航班及可兑换座位数以实际查询结果为准,数量有限,兑完即止。
2、适用航线:本产品可选择的航线套餐不定期更新,请以购买时实际查询结果为准。
3、适用舱位:首个来回程为Y舱,后续航段为R舱。
4、销售日期:即日起。数量有限,售完即止。
5、航班日期:首个来回程为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后续航段为首个来回程成行后三个月内(春运日期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5日除外)。
*产品激活后权益有效期为三个月,若权益有效期与春运日期发生重叠,将执行重叠天数的延期。
6、机票兑换规则:
(1)首个来回程为实际订座,无需兑换。
(2)第三段起,需提前5个自然日(含)兑换,最多可存在2段未使用的航段,完成当次机票订单支付后方可兑换后续机票。
*如2023年7月1日最早可兑换7月6日的航班。
(3)第三段起,航段方向不作限制,但仅允许为首个来回程所涉及的两个城市。
(4)兑换的机票不累积里程及升级航段。
7、机票退改规则:
(1)首个来回程变更规则适用于子舱位Y舱公布运价变更规则,但退票或变更子舱位均将导致产品失效。产品不允许签转至非南航实际承运的航空公司。
(2)第三段起,机票一旦兑换,不得自愿变更,自愿/非自愿不得签转至非南航实际承运的航班。退票需在航班计划起飞前72小时(含)提交,不收取退票手续费;若距离航班计划起飞不足72小时办理退票,将收取100%退票手续费,并计为订票后实际未乘坐;若订票后实际未乘坐次数累计达3次,产品自动失效。
(3)如发生航班变动,可免费变更到原航班起飞日期前、后6天及当天(共13天)内南航实际承运的同航程同舱位航班,如以上日期范围内无可用座位的南航航班,则允许免费变更至最早有可用座位的南航航班或办理退票。退票不计入兑票后实际未乘坐次数。
四、产品售后
1、如需咨询服务请联系南航客服。
2、报销凭证:机票发票。按每张机票实付金额开具发票或行程单,发票可在南航APP-“我”“到达”-“电子发票”入口办理。
五、特别说明
1、航班编排调整属于民航正常业务范畴,若发生航班时刻更改、航班延误、航班取消或航程改变,可享受相应航班保护安排,但无其他补偿。
2、南航有权根据产品服务的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产品规则进行变动或调整,相关变动和调整将在官方渠道公布,并于公布时即时生效。
3、若发生违反产品规则或其他违反相关营销活动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产品套利)的作弊行为,南航有权取消相关用户的套餐权益及其所获利益,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请认真阅读上述规则,购买成功则视为同意产品规则;如对产品规则有异议,请谨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