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内容
此机票价格包含南航“畅游中国畅飞版”产品。
“畅游中国畅飞版”产品权益:可在有效期内不限总次数兑换南航实际承运境内航班(不含港澳台、不含代码共享)经济舱机票。
*本次机票购买后,“畅游中国畅飞版”产品权益将自动派发到机票购买人会员账户,限为本人购买并为本人兑换产品机票。
*本次购买的机票不属于使用“畅游中国畅飞版”产品兑换的机票,退改签规则参照《南航国内运输散客票价使用条件规定》执行,客票的退改规则按原舱位相关规定执行,变更费、退票费和舱位票价价差均按原客票票面价计算。
*本次购买的机票若发生机票退改,您可选择保留“畅游中国畅飞版”产品使用或自助退订产品,退订规则详见本规则第三点。
二、产品使用
(一)适用航班:南航实际承运境内航班(不含港澳台、不含代码共享)。
(二)适用舱位:指定经济舱。
(三)客票类型:单程票。
(四)兑换说明:产品将于2023年9月23日15:00开放机票兑换,购买后次日起可兑换机票。需至少提前5个自然日(含)兑换。
(五)航班有效期:购买后第6日起120天有效。
示例:10月11日购买,10月12日起可兑换10月17日起120天内航班机票。
(六)机票兑换规则
1. 兑换说明:旅客可登录南方航空APP,于首页机票查询窗口,选择心仪的航程及航班日期后,在舱位选择页的“畅游中国畅飞版”栏,自助兑换机票,限为本人兑换。兑票需支付票面价20元,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需另行支付。
*可兑换航班及可兑换座位数以实际查询为准,数量有限,兑完即止。
2. 出票时限:需提前5个自然日(含)兑换机票。
3. 每条航线可飞行次数:不限制。
4. 最多允许同时存在6段未成行的机票。
4. 里程累积:不累积里程及升级航段。
(七)使用“畅游中国畅飞版”产品兑换机票退改规则
1. 使用产品兑换的机票不得自愿变更,自愿/非自愿均不得签转至非南航实际承运的航班。
2. 退票需在航班计划起飞前72小时(含)前提交。若兑票后实际未乘坐,且未在航班计划起飞前72小时(含)前办理退票情形累计达3次,所购产品将失效作废。
*2024年1月5日前兑换的机票如需退票,退票实付票款不退,仅退还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
*自2024年1月5日(含)后兑换,航班日期为2024年1月10日起的机票如需退票,退票手续费收取的标准如下: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72小时(含)前 |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72小时(不含)后 |
40% | 75% |
3. 使用产品兑换的机票,如发生航班变动,可办理免费变更或退票,退票不计入兑票后实际未乘坐次数。
*可变更时间范围:原航班起飞日期前、后6天及当天(共13天)内的航班;如以上日期范围内无可用座位的南航航班,则允许免费变更至最早有可用座位的南航航班。
*可变更航班范围:南航实际承运的同航程同舱位航班。
三、产品售后
(一)“畅游中国畅飞版”产品报销凭证
1. 产品发票:“畅游中国畅飞版”产品发票与本次购买的机票发票分开开具,使用产品兑换机票后可在南方航空APP开具产品发票。
2. 机票发票:按每张机票实付金额开具发票或行程单。
(二)“畅游中国畅飞版”产品退订
1. 产品购买后如未兑换机票,或兑换的机票均已在航班计划起飞前72小时(含)前办理退票,且退票次数不超过4次,可在产品有效期内申请退款,否则不予退款。
2. 退款路径:南方航空APP/微信小程序-我-全部订单/我的订单,选择相应产品后点击退款。
3. 咨询服务:如需咨询服务请联系在线客服。
四、特别说明
1. 航班编排调整属于民航正常业务范畴,若发生航线停飞、航班时刻更改、航班延误、航班取消、航程改变,可享受相应航班保护安排,但无其他补偿。
2. 南航有权根据产品服务的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产品规则进行变动或调整,相关变动和调整将在官方渠道公布,并于公布时即时生效。
3. 若发生违反产品规则或其他违反相关营销活动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产品套利)的作弊行为,南航有权取消相关用户的套餐权益及其所获利益,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 请认真阅读上述规则,购买成功则视为同意产品规则;如对产品规则有异议,请谨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