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内容

此机票价格包含南航“畅游中国畅飞版”产品。

“畅游中国畅飞版”产品权益:可在有效期内不限总次数兑换南航实际承运境内航班(不含港澳台、不含代码共享)经济舱机票。

*本次机票购买后,“畅游中国畅飞版”产品权益将自动派发到机票购买人会员账户,限为本人购买并为本人兑换产品机票

*本次购买的机票不属于使用“畅游中国畅飞版”产品兑换的机票,退改签规则参照《南航国内运输散客票价使用条件规定》执行,客票的退改规则按原舱位相关规定执行,变更费、退票费和舱位票价价差均按原客票票面价计算。

*本次购买的机票若发生机票退改,您可选择保留“畅游中国畅飞版”产品使用或自助退订产品,退订规则详见本规则第三点。


二、产品使用

(一)适用航班:南航实际承运境内航班(不含港澳台、不含代码共享)。

(二)适用舱位:指定经济舱。

(三)客票类型:单程票。

(四)兑换说明:产品将于2023年9月23日15:00开放机票兑换,购买后次日起可兑换机票。需至少提前5个自然日(含)兑换。

(五)航班有效期:购买后第6日起120天有效。

示例:10月11日购买,10月12日起可兑换10月17日起120天内航班机票。

(六)机票兑换规则

1. 兑换说明:旅客可登录南方航空APP,于首页机票查询窗口,选择心仪的航程及航班日期后,在舱位选择页的“畅游中国畅飞版”栏,自助兑换机票,限为本人兑换。兑票需支付票面价20元,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需另行支付。

*可兑换航班及可兑换座位数以实际查询为准,数量有限,兑完即止。

2. 出票时限:需提前5个自然日(含)兑换机票。

3. 每条航线可飞行次数:不限制。

4. 最多允许同时存在6段未成行的机票。

4. 里程累积:不累积里程及升级航段。

(七)使用“畅游中国畅飞版”产品兑换机票退改规则

1. 使用产品兑换的机票不得自愿变更,自愿/非自愿均不得签转至非南航实际承运的航班。

2. 退票需在航班计划起飞前72小时(含)前提交。若兑票后实际未乘坐,且未在航班计划起飞前72小时(含)前办理退票情形累计达3次,所购产品将失效作废。

*2024年1月5日前兑换的机票如需退票,退票实付票款不退,仅退还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

*自2024年1月5日(含)后兑换,航班日期为2024年1月10日起的机票如需退票,退票手续费收取的标准如下: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72小时(含)前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72小时(不含)后
40% 75%

3. 使用产品兑换的机票,如发生航班变动,可办理免费变更或退票,退票不计入兑票后实际未乘坐次数。

*可变更时间范围:原航班起飞日期前、后6天及当天(共13天)内的航班;如以上日期范围内无可用座位的南航航班,则允许免费变更至最早有可用座位的南航航班。

*可变更航班范围:南航实际承运的同航程同舱位航班。


三、产品售后

(一)“畅游中国畅飞版”产品报销凭证

1. 产品发票:“畅游中国畅飞版”产品发票与本次购买的机票发票分开开具使用产品兑换机票后可在南方航空APP开具产品发票。

2. 机票发票:按每张机票实付金额开具发票或行程单。

(二)“畅游中国畅飞版”产品退订

1. 产品购买后如未兑换机票,或兑换的机票均已在航班计划起飞前72小时(含)前办理退票,且退票次数不超过4次,可在产品有效期内申请退款,否则不予退款。

2. 退款路径:南方航空APP/微信小程序-我-全部订单/我的订单,选择相应产品后点击退款。

3. 咨询服务:如需咨询服务请联系在线客服


四、特别说明

1. 航班编排调整属于民航正常业务范畴,若发生航线停飞、航班时刻更改、航班延误、航班取消、航程改变,可享受相应航班保护安排,但无其他补偿。

2. 南航有权根据产品服务的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产品规则进行变动或调整,相关变动和调整将在官方渠道公布,并于公布时即时生效。

3. 若发生违反产品规则或其他违反相关营销活动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产品套利)的作弊行为,南航有权取消相关用户的套餐权益及其所获利益,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 请认真阅读上述规则,购买成功则视为同意产品规则;如对产品规则有异议,请谨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