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简介
“畅游中国”全国版产品用户可在有效期内不限总次数兑换南航实际承运境内航班(不含港澳台、不含代码共享)经济舱机票,每条航线最多往返2次,同时额外赠送航延保障权益。全国版产品根据指定出行周期日及最大未出行航段数设置5款套餐:
套餐类型 | 指定出行周期 | 每周可出行天数 | 最大未出行航段数 |
4日款 | 周一至周四 | 4 | 3 |
4+1款 | 周一至周四,周五至周日指定1日 | 5 | |
4+2款 | 周一至周四,周五至周日指定2日 | 6 | |
畅行款 | 周一至周日 | 7 | |
优选款 | 周一至周日 | 7 | 4 |
*产品为南航会员专享权益。购买人及乘机人均需为南航会员。如您尚未注册会员,请点此注册。
二、产品购买
(一)适用人群:南航会员,成人、儿童均可购买,婴儿不适用。支持为他人和儿童购买。
*儿童购买说明:要求小明珠会员账号关联的监护人账号已购买相同套餐;儿童需与监护人一同兑换出票。
(二)乘机人说明:购买时需指定乘机人及有效证件,购买后限乘机人兑换机票,乘机人一经指定不可更换。
*有效证件说明:南航会员系统内登记的证件类型为“身份证”,包括18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及台湾居民居住证。
*购买时需确认乘机人姓名及证件信息无误,购买后将无法修改。
(三)购买数量:每名旅客限获得1款套餐。
(四)出行周期说明:旅客应在购买时选定套餐和出行周期日(即周五/周六/周日),选定后不可更改。
*如:用户购买“4+1款”套餐,并选择周六作为指定出行日,则后续可选兑换航班日期限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六,不得选择周五、周日航班。
三、产品使用
(一)兑换入口:旅客可登录南方航空APP,选择“畅游中国”入口,点击“立即兑换”按钮,选择带有“畅游中国”标签的航班自助兑换机票,限为本人兑换。
或点击下方“立即兑换”按钮兑换。
* 儿童兑换说明:需登录关联的监护人账号并与监护人一同兑换出票。
(二)兑换价格:兑票需支付票面价20元,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需另行支付。
(三)兑换日期:2024年3月29日-2024年7月2日。
(四)航班日期:2024年4月3日-2024年7月7日。
(五)适用舱位:经济舱R舱。
(六)客票类型:单程票。
(七)适用航班:南航实际承运境内航班(不含港澳台、不含代码共享)。
(八)机票兑换规则
1. 需至少提前5个自然日(含)兑换机票。
*如:2024年4月11日可兑换航班日期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7月7日期间机票,不可兑换航班日期早于4月16日的机票。
2. 同一航线最多可往返2次。
3. 全国版4日款、4+1款、4+2款、畅行款最多允许同时存在3段未出行的机票,全国版优选款最多允许同时存在4段未出行的机票。
4. 不累积里程及升级航段。
5. 完成当次机票订单支付后方可兑换后续机票。可兑换航班及可兑换座位数以实际查询结果为准,数量有限,兑完即止。
(九)机票退改规则
1. 机票一旦兑换,不得自愿变更,自愿/非自愿均不得签转至非南航实际承运的航空公司。
2. 退票需在航班计划起飞前72小时(含)前提交。若兑票后实际未乘坐,且未在航班计划起飞前72小时(含)前办理退票情形累计达3次,所购产品将失效作废。
退票手续费收取的标准如下: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72小时(含)前 | 航班预计离站时间72小时(不含)后 |
40% | 75% |
3. 如发生航班变动,可遵循南航相关退改规定,于南方航空APP自助办理免费变更或退票。非自愿退票退还实付票款、民航发展基金及燃油附加费,且不计入兑票后实际未乘坐次数。
*可变更时间范围:原航班起飞日期前、后6天及当天(共13天)内的航班;如以上日期范围内无可用座位的南航航班,则允许免费变更至最早有可用座位的南航航班。
*可变更航班范围:南航实际承运的同航程同物理舱位航班。
四、产品售后
(一)报销凭证
1. 产品发票:整套产品开具一张个人发票,购买产品后可在南方航空APP预约开具,使用产品兑换机票后正式开具,发票内容为“套票产品”。
2. 机票发票:按每张机票实付金额开具发票或行程单。
(二)产品退订
1. 产品购买后如未兑换机票,或兑换的机票均已在航班计划起飞前72小时(含)前办理退票,且退票次数不超过4次,可在产品有效期内申请退款,否则不予退款。
2. 退款路径:南方航空APP/微信小程序-我-全部订单/我的订单,选择相应产品后点击退款。
3. 如使用代金券购买产品,产品退订后代金券将自动退还至购买人会员账户,您可于有效期内再次使用或退订该代金券。
(三)咨询服务
如需咨询服务请联系在线客服。
五、航延保障权益
“畅游中国”全国版用户可享受10次航班延误保障权益。
保障内容 | 保障金额 |
航班延误保障(限理赔10次) | 旅客使用本期“畅游中国”产品预定的航班因天气、机械故障、航班管制等原因延误3小时以上,且被保人乘坐该航班到达目的地,可赔付400元。单次赔偿限额400元,保单累计赔偿限额4000元。 |
注:
1. 航班取消不在本产品赔付范围。
2. 南航已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5个自然日(含)通知航班延误的,不在本产品赔付范围。
*如4月10日已通知4月15日航班延误,不在赔付范围。
3. 每位旅客限获得一份航延保障权益,如购买多款套餐,权益不予叠加。
4. 航延保障服务由第三方公司提供,可点击申请保障。 保障服务咨询可致电客服95511。
5. 未尽事宜详见《“畅游中国”产品航延保障权益说明》。
六、特别说明
1. 航班编排调整属于民航正常业务范畴,若发生航线停飞,航班时刻更改、航班延误、航班取消、航程改变,可享受相应航班保护安排,但无其他补偿。
2. 南航有权根据产品服务的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产品规则进行变动或调整,相关变动和调整将在官方渠道公布,并于公布时即时生效。
3. 若发生违反产品规则或其他违反相关营销活动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产品套利)的作弊行为,南航有权取消相关用户的套餐权益及其所获利益,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 请认真阅读上述规则,购买成功则视为同意产品规则;如对产品规则有异议,请谨慎购买。